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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 癣
股癣和体癣一样,只是由于发病部位的不同,股癣发生于腹股沟、臀部和肛门附近,因其发生部位而命名。 红色毛癣菌是最常见的股癣致病菌,是典型的真菌类皮肤病,临床患者中发现所有的皮肤病菌都能引起本病的发作。 临床症状是小的皮疹、疱疹,从中心逐渐向周遍扩散蔓延,但中心有时却出现自愈迹象,而边缘有稀稀落落的丘疹、水疱、痂和鳞屑连接成狭窄的环状突起,有活动性,大多感觉瘙痒,如果外用糖皮质激素就可能改变原来的典型损害,症状缺失,炎症不再明显,皮损周边的鳞屑红斑界限不清,中央部分失去自愈倾向,成为难以辨认的癣。由于股癣发生的部位较皮肤其它部位温暖而潮湿,摩擦明显,故常表现为下侧边界清晰,炎症明显的红斑,可反复发作,但阴部较少受累及,但可向后蔓延发展到肛门、臀间沟及臀部皮肤,严重患者可从腹股沟向上蔓延到会阴及耻骨上部。 真菌培养或用KOH进行鳞屑镜检均可直接确认,如果迁延发展很深,可表现为深在的浓重、结节、肉芽肿性损害,诊断需借助皮肤病理诊断。 治疗上尽量不使用口服药物,主要是避免对内脏器官的副作用。尽量选择外用药品,可用体癣清外用涂抹,严重的可局部封包,用药棉饱和蘸取液体后用创可贴或无菌膜封闭,主要是减少液体的挥发,发挥最大作用,保证体癣清的渗透性,保持15分钟以上的时间,坚持用药直至皮肤恢复正常状态,恢复后应持续使用涂抹或喷洒一周左右,以利完全巩固康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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